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广告联系
您现在的位置:
上网第一站
>>
国家法律法规大全1
>>
国家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正文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
上网第一站 http://www.35d1.com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2000-10-31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二、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
三、第十五条修改为:“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四、删去第十八条第三款。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单击文本框复制本文地址给您的好友!
上一篇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
下一篇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0)
【本站资料完全免费,仅供参考学习之用,请勿用作他途,谢谢合作!
上网第一站
】
相 关 文 章
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
推 荐 信 息
热 门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