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广告联系
您现在的位置: 上网第一站 >> 国家法律法规大全1 >> 国家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正文
  我国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我国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上网第一站 http://www.35d1.com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的决定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2-11-7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单击文本框复制本文地址给您的好友!   
  • 上一篇法律法规:

  • 下一篇法律法规:
  • 【本站资料完全免费,仅供参考学习之用,请勿用作他途,谢谢合作! 上网第一站
    相 关 文 章
    关于我国加入《反对劫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
    关于加入《国际植物新品
    推 荐 信 息
    热 门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