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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市民遭遇保险霸王条款
两市民遭遇保险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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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遇到了‘霸王条款’!”昨日,先后有两位市民向记者诉说了自己遭遇“保险”霸王条款的经历。
“我的情况比消协炮轰的那几个‘霸王条款’更过分,住院了,保险公司却不给我赔偿!”市民王师
傅气愤地说,6年前他购买了中国人寿的重大疾病终身险以及附加住院险,为此每年支付 近2000元的费用。原想着买保险就是买放心,可没想到今年6月他因为脑梗塞住院之后,保险公司却只给他赔付了附加住院险,重大疾病终身险不予赔偿。“保险公司说是不属于重大疾病,所以不给赔。”王师傅怎么想也想不通。
记者随即和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一位冯姓人士称,王师傅当时要求得到赔偿的资料都递交到公司的理赔部去了,但最后只有附加住院险得到了赔付,重大疾病终身险没有得到赔付,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应该是最后没有通过认定。
和王师傅的情况类似,任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任先生的妻子几年前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今年年初在上楼时不慎摔倒,头部多处受伤,并将配戴的假牙摔坏,但保险公司只愿意赔偿医疗费的十分之一。
向任先生妻子投保的保险公司询问之后,记者才知道,原来双方对意外伤害的认定存在着分歧,保险公司赔偿的只是摔坏的假牙钱,对于其他的费用,因为无法认定是否为意外所致,所以没有办法赔偿。
对于两位市民所遭遇的霸王条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这完全和霸王条款无关,可能是沟通不够引起的误会。然而,消协的有关人士则表示,消费者投保就是为了有所保障,就是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一旦出现问题,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和消费者沟通,及时赔付,即便有些情况不符合赔偿的条件,也要和消费者及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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