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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基金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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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概 况 基金代码 373010 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基金 基金全称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投资目标分类 混合型     成立日期 2006-4-26 存续期限 基金管理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建设银行 基金经理 芮崑 发行方式 网下申购 发行协调人 基金总份额 668211万 流通份额 668211万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区间         费率 
50万元以下          1.2% 
5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1.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区间 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1.2%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1000元 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费率 
小于一年 0.5% 
大于等于一年小于两年 0.35%
大于等于两年小于三年 0.2% 
大于等于三年 0% 上市日期 2006-4-10 上市推荐人 上市地点 证券交易所场外: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兴业银行、联合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大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国都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财富证券 扩募协调人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范围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20%-75%,债券为20%-75%,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重点投资对象为高股息、高债息品种,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考虑到国内股市发展现状,缺乏有效避险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保留在极端市场情况中债券投资最高比例为95%,股票投资最低比例为0%的权利。 基金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4.当本基金已实现收益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税前)的1.5倍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15个交易日内提出分红方案。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基金的正常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上述分红参照标准,并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5.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年度分红6次后,如本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6.如已满足收益分配的其他原则,但基金已实现收益未达到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税前)的1.5倍时,本基金依据市场实际状况也可能进行分红;7.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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