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场内)认购费率:单笔认购份额认购费率小于100万份1.2%100万份(含)-200万份0.8%200万份(含)-500万份0.5%大于500万份(含)1000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小于100万元1.5%100万元(含)-200万元1.2%200万(含)-500万元0.6%大于500万元(含)1000 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率:持有期限赎回费率1年以内0.5%1年(含)-2年以内0.25%2年(含)以上0场内赎回费率不区分持有期限0.5% 上市日期 2006-8-30 上市推荐人 上市地点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场外: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中信证券、联合证券 扩募协调人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范围 1. 股票:现金股息率较高、分红稳定、具有未来盈利增长潜力和分红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 定息收益产品:本基金将投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短期金融工具等;3.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能够具有稳定和良好的分红能力的国内优质企业、能够提供固定收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的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等、以及其他固定收益产品,该部分股票和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组合中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为30-90%,债券类资产比例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分配原则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4、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6、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