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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制度与文化理念对员工行爲作用的机理及应           
企业管理制度与文化理念对员工行爲作用的机理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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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与文化理念对员工行爲作用的机理及应用研究-2

当管理者只重视管理制度的运用,完全靠严格的管理制度管理员工时,只能激发起员工的自我动力,使员工完全受自我动力的支配,从而使员工越来越自私。也许表面上员工很“听话”,但是,完全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虑,并没有真正考虑企业利益。一旦遇到企业没有制度规定的领域,或者管理制度一旦有任何漏洞,或者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员工就会受利己动力的支配做出利己但是不一定对企业有利甚至对企业有害的行爲,企业爲避免这种情况,必然又要规定更加严格的制度和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督,这又使员工更小心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更严重的是,管理者也同样受到这种利己心理的支配,也在利用“是否对自己有利”决定某种制度是执行还是不执行,真执行还是假执行,这时,就没有人真正关心企业利益了。於是,追求个体目标的实现就成爲员工行爲的主要指向。最终“富了和尚穷了庙”就成爲必然的结局。如图2所示:


当管理者一味强调企业利益、企业价值观,强调员工的奉献精神时,员工也许能够把企业价值观和核心精神内化认同下来,确实按照这种精神的要求发生有利於企业的行爲,很少想甚至根本不想自我的需要,表面看是行爲指标完全指向企业组织目标,但是,如果自我的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自我就不可能获得良好发展,这除了与员工行爲的利己属性相左外,违背管理的目的性之外,企业的人力资源最终将枯竭,也不利於企业发展。图3所示。
因此,过分依赖自我动力与过分依赖超我动力都不能保证企业获得长远发展。正确的方法是,通过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理念的结合,把自我动力与超我动力进行均衡激励。使之共同作用于员工行爲,使员工行爲指标始终指向员工个体目标於企业组织目标共同构成的企业目标。
管理制度、文化理念、自我动力、超我动力、员工行爲与企业目标之间的关系如图4所示:

图4 的意义爲:企业文化理念与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构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四、管理制度与文化理念作用机理的应用

应用管理制度与文化理念对员工行爲的作用机理,可以设计出“自我与超我结合、文化与制度并重”的管理体系。设计方法可以用管理三步曲阐释:


企业爲达到自己的根本目标,实现根本宗旨,要提炼或设计出明确的核心价值观和核心理念,并在其指导下,提出每一个分系统的理念或价值观。例如,海尔的企业精神是“敬业报国,追求卓越”,这种精神体现在质量管理上,就是“零缺陷、精细化”,体现在销售上,就是“先卖信誉、後卖産品”,体现在産品开发上,就是“客户的难题就是开发的课题”,体现在市场开发上,就是“创造需求、引导消费”、“自己做个蛋糕自己吃”,体现在服务上,就是“零距离、零抱怨、零投诉”┅┅将这些精神、理念或价值观进行宣传,让员工进行学习、体会、进而産生认同,这就是管理三步曲的第一步;
当企业提出自己的某一理念或价值观时,个人理念与价值观与企业比较接近的人能够直接认同并接受下来,并用这种理念做指导,做出具体行动。这部分人可能是少数。但是,恰恰这少数人就是企业的骨干,企业应该把这部分骨干的行爲树立爲典型,充分利用其示范效应,能使理念形象化。这时,原先没有认同理念的员工,一部分会直接模仿典型行爲,産生企业需要的行爲,还可能有一部分员工,从典型人物的行爲中理解和认同了企业理念与价值观,从而做出企业需要的行爲。当然,这种典型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通过典型的宣传,会使更多的员工做出企业需要的行爲。这就是管理三步曲的第二步;
但是,即便有了典型人物与事件,也还会有部分人不接受企业理念与价值观,这时,就需要制度的强制。以企业理念与价值观爲导向,制定管理制度。对符合企业理念与价值观的行爲进行肯定或奖励,对不符合企业理念与价值观的行爲进行否定或惩罚,在制度的强制下,一部分员工虽然理念上并不认同,但是由於期望奖励或害怕惩罚,出於对自我利益的考虑,还是“趋利避害”,做出企业需要的行爲,还有一部分员工从制度的强制中,理解并认同了企业理念与价值观,做出企业需要的行爲。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在企业提出理念、树立典型、制定制度後,还会有极个别员工无视理念与制度的存在,依然我行我素,屡犯制度。这些人一般是企业的“刺头”或特殊人物,如果严格按照制度对其进行惩罚,则会得罪这些人,许多管理者爲了不得罪这些人,宁肯不对其进行真正惩罚,那麽,管理制度在这些人物身上就会失效。这种失效现象会象瘟疫一样迅速蔓延,很快会波及整个制度体系的有效运行。甚至,严重时会使人産生对企业理念与价值观的怀疑。实际上很多企业的文化理念与管理制度就是这样失败的。所以,企业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必须使管理者素质过硬,真正使制度的执行公正、公开、公平。这样,通过制度的执行,企业理念与价值观不断得到内化,最终变成员工自己的理念与价值观。这就是管理三步曲的第三步。
通过“管理三步曲”的实施,企业就可以形成“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管理体系。在这种管理体系中,对个人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相同的员工,超我自然受到极大激励,甚至可以做出“一切以企业利益爲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行爲,这可以称作“上不封顶”。对个人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不相同甚至相反的员工,由制度规定了员工行爲的“底线”,员工可以不认可企业理念,但是不能违背制度规定。一旦发生违背制度的行爲,或不按照制度提倡的方式发生行爲,要麽受到惩罚,要麽得不到奖励。於是出於自我利益的考虑,可能发生利己也利企业的行爲。这就使得“管理三步曲”成爲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模式。
当然,在进行具体管理制度的设计或企业文化建设中,也必须以制度与文化对行爲的作用机理爲依据。具体制度体系的设计与文化理念的设计,已有另文论述 ,在此不在展开。

注释:
题目:这是作者《人本管理》研究的部分内容之一。由於篇幅限制,对中间很多文献资料与实证性研究过程没有详细交代。有些还缺乏足够的实证性研究,因此可能会带有一定的假设性。有些结论虽然在企业谘询中进行了应用,但是,在学术上是否成立,作者还没有把握。在此提出是诚恳希望专家给以指导。

专家:高贤峰,北京大学博士生,清华大学访问学者,山东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人本管理、组织行爲学、人力资源管理。

(1)如弗洛伊德、荣格、阿德勒、霍尼、艾 克森、马斯洛等人对心理结构都有自己的论述。虽然观点不同,但是,都研究了类似“本我”、“自我”心理现象,只是所用概念不同。马斯洛晚年提出的“超越性需要”和号称心理学第四势力的“超个体心理学”对人的超我心理进行了研究。这 我们对这些观点进行了整合,得出“自我动力”与“超我动力”得结论。

(2)这 我们采用了弗洛伊德心理结构理论关於“自我、本我、超我”的概念外客,对概念内涵加入了自己的理解。是否妥当,也请专家给以指导。作者:高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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